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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节(2 / 4)

说,我要是长痘痘不漂亮了,你就不喜欢了是不是?”

林昆嘿嘿的笑了起来,道:“当然不是了,我喜欢的是你的那儿……”说着,目光轻佻的看向了蒋叶丽鼓鼓的胸口,一副色眯眯的表情。

“你!”

蒋叶丽又好气又好笑的,白了他一眼,“你就不能正经点,这是在外面。”

“在外面怎么了?”林昆一副无所谓的表情,蒋叶丽道:“你一个大男人耍流氓当然没关系了,我可是女人,女人都很矜持的,你不知道么?”

林昆眉毛抖动了两下,一副冤枉的表情道:“谁说我大白天耍流氓了,我喜欢的是你的心,不是你胸前的……”

蒋叶丽直接翻了下白眼,这货也太能猥琐了,猥琐也就算了,还学会声东击西了?明明心里想的就是自己的奶,嘴上却偏偏是生在奶后面的心……

这可真是够不要脸的。

吃晚饭从饭店里出来,就因为林昆说吃辣椒容易长痘痘,蒋叶丽还真就少吃了两颗,蒋叶丽的祖籍不是四川,但吃辣的本事可不亚于四川人。

坐上车之后,蒋叶丽突然看着林昆问:“阿昆,这次你有多大把握?”

林昆发动了车子,望着前方,双手放在方向盘上,嘴角微微一笑,转过头看着蒋叶丽,道:“真有多大的把握我自己也不知道,马帮不好对付。”

林昆脸上的笑容很温馨,让蒋叶丽一点压迫感也没有,但她心里却清楚的知道,‘马帮不好对付’这句话从林昆的嘴里说出来代表着什么。

怎么说也是在南城区的道上混了这么多年,对南城区各个帮派间的认识,蒋叶丽比林昆更清楚,她知道马锦魁比疯彪要厉害的多,两个人如果真的放在一起比较,疯彪顶多是一条会咬人的疯狗,而马锦魁是一只老狐狸。

蒋叶丽忽然感觉好担心,她担心林昆会出事,一双眼睛中充满乞求的看着林昆,说:“真的斗不过的话,咱们不跟他斗了,大不了给他点好处。”

林昆嘴角的笑容突然深邃起来,深邃中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与贪婪,语气平静的道:“怎么可能不斗呢,那可不是我的性格,要是连他一个马锦魁我都摆平不了,以后还怎么在南城区混,南城区的这片势力要怎么统一?”

说完,林昆俯身过来吻了一下蒋叶丽的唇,贴着唇边语气温柔的说:“放心吧,你看中的男人不会那么孬的。”

蒋叶丽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,有些僵硬,她从不认为林昆孬,也知道林昆是个有抱负的人,但从未想过他心中会藏着要将南城区统一的决心,统一了南城区之后,那接下来呢?

“以后呢?”蒋叶丽不自禁的问道。

“以后?”林昆轻轻的抱着她的脸颊,嘴角勾起一丝轻佻的笑容,道:“以后我打算弄个中港市的地下皇帝坐坐,给中港市的地下世界定一个新规矩。”

蒋叶丽脸上的表情平静且僵硬,她此时心里的感觉除了震惊之外隐隐的还有着一丝憧憬,她真心希望看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成为中港市地下世界的流传百年……

胡欢

马锦魁在办公室里一直坐到天亮,他给冈司的那四名手下安排在了市中心医院最好的病房里,花多少钱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赢得这一场战争,这一场战争他如果赢了,马帮的实力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,进而就有可能一举壮大下去,把斧头帮和光头党给吞并了。

实际上不光林昆有统一南城区的野心,马锦魁也有,除了马锦魁之外,斧头帮的老大李富和光头党的老大张磊,他们哪个没有这个野心?只不过平常大家都习惯相安无事,你赚的你钱,我赚我的钱,大家伙实力都差不多,谁也不当出头鸟第一个站出来挑事,除非哪一方的实力突然强大起来,强大到占绝对优势的地步,否则没有人愿意冒险当出头鸟。

不光是南城区,也包括整个中港市,甚至全华夏各地的黑道帮派都一样,平常看似平静的地下世界,实际上往往埋藏了这座城市里最大的野心。

帮派之间的斗争不打响则已,一旦打响了那绝对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浩劫。

马锦魁在他的办公室里吃过了午饭,叫上了秘书陪他出去,他的秘书叫胡欢,胡欢在中港市的道上绝对算得上是狠人一枚,当大哥的身边往往都有一条恶犬,过去被林昆灭了的疯彪有‘豺狼虎豹’四条恶犬,而马锦魁只有胡欢这一条恶犬,胡欢平时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,马锦魁把他隐藏的很好,偶尔出一下面,必定会替马锦魁摆平大事。

有好事的人曾拿胡欢和疯彪手下的四条恶犬比较,得出的结论是,马锦魁的这一条恶犬,比疯彪的四条恶犬加到一起还要‘恶’,具体恶到什么程度还不好说。

马锦魁平常外出,只会带普通的小弟,一般会带五到十人,除非遇到了大事,才会把胡欢给叫出来带在身边。

胡欢今年三十多岁,也就一米七的个头,凹眼鹰鼻,相貌凶狠,皮肤天然的古铜色,身材算不上有多健壮,但会给人一股很有爆炸性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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